学生家里穷不穷先看他在食堂吃得好不好
厦大推新办法破解贫困生认定难题,各界观点不一
“我觉得这是不科学的,食堂数据只能反映在校内消费情况。打个比方,我每天在学校吃1元,但去外面再吃5元,那我凭在食堂的低数据岂不是可以参与困难学生的认定了?”听说学校将把学生在食堂的消费情况作为贫困生认定的一项参考指标,厦大法学院学生小张如是说。
“明天学院要开一个会,据说是要传达《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有一些新的规定要拿出来。”厦门大学2005级中文系某班干部小明(化名)告诉记者。
小明说,早在4日,学校网站就已经公布,今后学校将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基本条件认定的同时引入量化指标,学校将提取所有学生连续3个月的食堂消费数据,计算出每名学生的用餐总次数和每月在食堂消费的平均金额,作为衡量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一项参考指标。
挂在学校网站上的新闻提到,除食堂消费数据外,对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要综合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量化指标和在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家庭困难学生将被认定为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给予补助。其中,特困学生不超过全体本科生数的5%,每学年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困难学生不超过10%,每学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每学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