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10-11 17:09 作者: 求索 来源: 网络转载 查看: 309次
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梦想中国 (2008-3-07 10:53:08, 评分: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