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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10-11 17:09 作者: 求索 来源: 网络转载 查看: 309次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多次组团出访并接待了多国警察机关或警察院校的访问。此外,还与香港、澳门警方和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2006年,受公安部、商务部委托,举办了多期国外警察培训班,来自俄罗斯、土耳其、马达加斯加、多米尼克等8个国家的高级警官在我院接受了培训,促进了我院与国外警察同行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学院以“忠诚、严谨、团结、奉献”为校训,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的指导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为建设“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培养更多更好的公安专业人才而奋斗!
培养目标
山东警察学院立足于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招生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