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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11-08 16:50 作者: 四川警察学院 来源: 四川警察学院 查看: 359次
(一)政治条件
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02]16号)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公政治(2006)20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二)身体条件
1、公安类专业
(1)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做手术达到均可),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