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08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热忱欢迎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申请条件
省、市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获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者;
5、在国内或国际上发表了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论文(限第一作者),经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