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学费由本人或由工作单位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
1、本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养。授课教师队伍由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的知名教师共同组成。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者,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证书。
2、课程主要有: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产业组织、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公共财政学、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中国经济改革、财务报表分析与商业道德、资产定价、金融数学、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公司并购与重组、金融工程学、金融市场与监管、利率建模、信用风险管理、投资学、高级财务管理、商业银行与房地产金融、专题研讨等。
3、授课老师:依托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共同组成教师队伍。其项目主管为北京大学副校长兼深圳商学院院长海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