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生住宿
1.2008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交叉学科介绍
2008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研究生,详情请见《2008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见后)。
十二、2008年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联合研究生院将继续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详情请见《2008年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联合研究生院招生简介》(见后)。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bs.html)查询;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电子邮件为renzhong@pku.edu.cn和zsyjs@mail.bjmu.edu.cn(医学部)。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
十四、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十五、如在200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