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申请硕博连读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十一、校本部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参考标准为: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207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7100元/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3500元/年)。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172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3600元/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0000元/年)。
2.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
4.除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学费以外,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须按上述标准缴纳学费。
5.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请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十二、学生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