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 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