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养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实施以政治合格为前提,法律专业知识为基础,专业基本技能为重点的具有鲜明警察和军事特色的教育;培养政治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和政法工作人员,为维护、促进新疆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证。
三、报考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政法事业。
2 、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3 、报考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形体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 4.7 以上。
4 、报考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 1.70 米,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 1.60 米,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5 、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