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体而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2年在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等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基础上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是国内惟一涵盖所有法学二级学科的高校,设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司法考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教学部等20个校属院部,有各类在校生21 000多名,教职工1 500余名,教授、副教授437名,博士生导师92名 ,硕士生导师 235名。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中心,目前,学校设有16个本科专业, 18个博士点和45个硕士点,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拥有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的七大院校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与世界交流的中心,在国际法学界享有“中国法学最有代表性的大学”的声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最大的法学院,是中国历史最为悠久、最具权威的商法教育机构。学院具有全中国实力最强的商法教育师资与科研力量,以江平、巫昌祯、王卫国、赵旭东等著名教授领军的民商法教学与科研队伍,学术精深,治学严谨,已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赞许和认可。学院共设8个研究所,即民法研究所、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民诉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拥有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民诉)和环境法4个博士点和相应的4个硕士点。共有教师120名,其中教授30名,副教授70名。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学院广泛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专业机构有密切的联系与合作。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国际间的法学教育与学术研究交流更进一步深化,经济交往和贸易往来中的法律问题增长迅速,国际学生和有关与华有着密切商务往来的外籍认识对中国的商务法律制度和法学教育也逐渐关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针对这一趋势,适时推出“中国商务法律”硕士项目,利用长期积累的学术资源和教育经验,并结合中国政法大学广泛的国际国内网络资源,开展针对国际学生以及其他专业人士的中国商务法律教育课程,培养掌握和能够运用中国商务法律的国际型专业人才。
二、项目介绍
“中国商法”博士/硕士项目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2007 年秋季起正式开办的针对国际生及专业人士的中国商务法律教育项目。本项目针对国际学生及相关专业人士对中国法律体系的了解与需求设计课程体系与内容,并主要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著名专家、教授用英文讲授。基于长期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所形成的经验,教授们将运用契合国际学生习惯的教学方式和方法组织教学与考核,比如案例教学(Case Study)、研究班讨论课程(Seminar Course)、诊所式教学(Clinical Program)等,以利于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此外,来自校内外著名的中国法学学者与实务人士也将就中国商法方面的前沿与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在学习中国商务法律课程以外,学生们还可以选修有关中国的语言、文学、历史、人文、经济等内容的选修课,加深对中国文化的了解。此外,本项目还为留学生安排了丰富多彩的中国社会实践、专业实习与法学学术活动,包括赴中国东部发达地区或西部不发达地区的调研考察,参加学校的双语专业课的教学实践活动以及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学术交流活动。
本项目计划每年招收40名学生(其中博士生10名,硕士生30名)。学制为3年。课程采取学分制,由学位课、选修课和硕士学位论文三个部分构成。每位学生在学习期间均有一位导师辅导学习及学位论文的写作。学生若提前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可申请提前毕业,并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证书。本项目全部用英文授课,采取利用工作日的部分晚上时间以及部分周末与假日时间集中授课的教学形式,上课地点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在项目的第三年,学生可以选择在中国调研与毕业论文的写作,也可以回国自行安排论文的写作。本项目每年为5名优秀学生提供每人8000元的奖学金。
三、“中国商法”课程设置
本项目拟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中国民法;中国公司法;中国合同法;中国破产法;中国知识产权法;中国劳动法;中国环境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国担保法;中国竞争法;中国消费者法;中国证券法;中国保险法;中国商事仲裁制度;中国税法;中国银行法;中国历史与文化概论与基础汉语等课程。
四、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中国商务法律”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班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50岁以下的非中国籍人士;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与中国政法大学的规章制度,品德良好,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
更多信息交流请访问:求索教育论坛
你们的建议对本站很重要,欢迎提出对本站的意见建议:马上前往提出意见建议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求索教育网所提供的所有招生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大家以官方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