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继续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5、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28?5周岁(1980年9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生计划和项目
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收30人。
2、招生项目: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短(中)跑、跨栏、跳高、跳远、三级跳、铁饼、标枪、铅球)、竞技性体操。
说明:因受总招生计划数及各运动项目生源质量和数量不确定性的限制,事先不设定各运动项目具体招生名额,将于考试结束后综合考虑各运动项目生源情况、组织运动队需要等因素确定各运动项目的招生人数,并根据各运动项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招生人数分项目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