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考生报名前请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ugb.edu.cn),查询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二、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外省市(京外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及现场摄像。
三、“考生来源”请按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应届本科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科学研究人员”主要指在企(事)业单位及军队中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高等教育教师”指在高等院校的工作人员;“中等教育教师”指在普通中专或中等专业技术(职业、师范)学校的工作人员;“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国家承认的各类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人员”主要指离、辞、退人员及目前暂无职业人员等。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选择“本科”,“毕业年月”选择“2008-07”。教育部规定此类考生属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取得复试资格后,仍需进行两门业务科目加试。
四、报考及录取类别①“非定向”指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就业,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②“定向”指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定向培养,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③“委托培养”指研究生为企(事)业单位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就业。④“自筹”指培养费由学校与学生共同筹集,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对于报考“非定向”硕士生而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将自动转为自筹类型研究生。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定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五、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真实、准确地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凡本人提交的信息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或与教育部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本人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尤其要准确,考生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报考期间(半年内)应相对固定,中途更改很容易出现延误的情形,邮寄信件尽量不要让中间人转收(如转收务必注明×××转×××字样,否则无法邮寄)。
六、在京内报考并初试的准考考生:准考证一般自取,如需邮寄请特别声明。在京外报考并初试的准考考生:准考证一般邮寄,如需自取请特别声明。自取是指:准考证、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由考生本人来我校研招办(测试楼401室)领取。邮寄是指:准考证、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通过邮寄寄送考生本人。特别声明事宜请在备注信息中标明。
七、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时的个人填报(且在复试阶段核实的)为准,复试时更改无效。
八、选择我校为报名点的所有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后,请本人持以下材料于2007年11月10至14日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
① 持身份证(或军官证);
② 学历证书原件(非应届考生)或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